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毕丽荣  李波  刘哲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递交辞职报告一个多月了,公司因无人交接工作,不让走,怎么办??

山东 09-22 15:00  悬赏 0  发布者:Stefer……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这边是在8月18日向公司递交的辞职报告,并且备注了,希望在9月20日正式离职。现公司说没人交接工作,必须得等到9月30号。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在9月23日上完班后,在26号不再来这个公司上班了。我会违约吗??会有怎样的后果啊?烦请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
现公司说如果我直接走人的话,下周开始她会让律师连发三封律师信函,让我无法在新的公司工作。理由是:公司这边没有互签交接单,领导也没有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并且公司员工手册上备注了:要在领导签字及交接同事在交接单上签字后才能离职。这种情况我改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2 15:01
公司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1-09-22 15:08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9-22 15:27
1、员工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
2、你在26号不去上班不算违约。单位应该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
追问:

现公司说如果我直接走人的话,下周开始她会让律师连发三封律师信函,让我无法在新的公司工作。理由是:公司这边没有互签交接单,领导也没有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并且公司员工手册上备注了:要在领导签字及交接同事在交接单上签字后才能离职。这种情况我改怎么办?

回答:

1、你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无效规定,对你没有约束力。
2、你可以不让公司知道你的新工作单位。
3、如果公司让你失去工作,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江苏无锡
山东济宁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6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27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70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