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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子女姓名更改我是否可以不应诉

 09-22 15:29  悬赏 0  发布者:156480……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三明 回答:(4)
离异后子女的姓名改了但是我一直给抚养费,今年18岁了他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原告的姓名不是我孩子的名字我是否可以拒接不应诉,改回原名字我可以应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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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22日 15时41分
名字更改不影响你应承担的支付抚养费义务;你当应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关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2 15:31
不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9-22 15:32
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果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3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9-22 21:13
应当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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