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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保全的执行

 02-29 21:17  悬赏 0  发布者:f46ch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赣州 回答:(17)
我开自家私家车好意搭乘别人岀了意外致四人(含本人)受伤车辆报废。因未保险我无力赔偿,对方起诉并申请保全了我唯一住房。请问:法院会强行拍卖我的住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2月29日 21时39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的好意搭乘最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现在对方起诉您,那么也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是会对您房子进行强制执行的。
   其次,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是可以拍卖您的住房的。
   最后,建议您跟对方沟通协商,最好能够和解或者调解,分期向对方支付赔偿费用,这样也是一种处理办法。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6-02-29 22:00
本案中,既然您是好意施惠,您可以以此为由跟对方协商,减轻您的责任;
再次,即使仅有一套房子,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这个法律规定已经给您提供了,所以为了避免执行,建议您还是和当事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委托律师谈判沟通。
如果满意,还望采纳为最佳答案,后续有问题可以和我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耐心讲解,细心答复,热情指点,您是一个有水平有爱心的好律师!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9 21:19
你好,会!
回复时间: 2016-02-29 21:20
会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6-02-29 21:31
会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6-02-29 21:50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
1、就本案而言,你与乘车人在法律关系上可认定为好意施惠关系,你是施惠方,乘车人是受惠方,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好意施惠的施惠方,因其故意或过失侵害他方的权利,原则上仍应就其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利,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过失应就个案进行合理认定。如让亲友搭乘顺车,施惠人驾车违规发生车祸致搭车人受伤,仍应依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本案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要求适当予以减轻。
2、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异议复议规定》),该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根据该规定,很抱歉的告诉你:唯一住房可以执行拍卖。
    鉴于以上论述,建议你及时与乘车人沟通,争取他们的谅解,延缓赔付时间,或许可以让其撤销对房屋的拍卖。
    希望我的回复可帮到你,望采纳,后续有问题可以追问或直接电话或加为好友联系,持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2-29 21:56
你好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所以,如果对方起诉并且胜诉,法院判决你进行金钱赔偿的话,如果对方申请拍卖你的唯一住房,法院很有可能会进行拍卖。唯一住房现在也是可以执行的了。
    3、所以,如果现在对方起诉还没有判决,那么建议你聘请律师,尽可能降低你的赔偿数额,保障你的权益。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2-29 22:54
如果是你唯一的一处房产,并且不是别墅,那么不会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3-01 08:41
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一年以上的居住房,法院有可能会执行你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16-03-01 08:42
法院可以强行拍卖你的住房。
回复时间: 2016-03-01 09:15
1、可能会的,但是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决定。2、法律规定是“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如果你的唯一住房面积较大90平方米以上,实际居住人口也不多,也可能执行拍卖的。
回复时间: 2016-03-01 09:44
他起诉您没有问题

若是商品房  完全可以的

以大换小  以近换源  的原则
回复时间: 2016-03-01 10:03
你好,如果法院判决你负赔偿责任,是可以拍卖你的住房,但是要给你留租房金。
回复时间: 2016-03-01 11:00
你好,很高兴能为解答: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司法实践,目前被执行人名下只有唯一住房,执行法院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强制执行,可以通过其他变相方式为被执行人提供居住权。
3、建议与当事人积极协商,可以考虑分期方式支付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3-01 11:20
你好,唯一住房如果超过一定的面积也可以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6-03-01 11:35
好意搭乘也需要根据你的过错承担责任。法院将根据判决结果执行,如果判决你赔偿,并且无其他财产,则需要执行你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16-03-02 15:00
会的。
回复时间: 2016-03-02 15:07
你好,因为你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会拍卖你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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