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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货运站 法律责任问题

 09-24 09:54  悬赏 25  发布者:258258……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黑龙江 回答:(2)
我9月19日发了11件货 从牡丹江到绥阳 20日到的 
我21号去取货之后 货站却说 货已经被人拿走了,不是我本人去拿的。

 现在东西丢了, 货站却不承认负责 互相推脱  
我有发货票据  请问货站有什么责任 是不是该找他们赔偿  或者用什么法律手段追回货物。 
:货站负责人 说了,叫我爱上那告就去那里告。

 货并不值几个钱 如果 起诉什么的 是不是费点事????

在说,有人去拿货 也不留个电话姓名 看看身份证什么的? 直接就被人取走了。。。。
刚刚给他打过电话 给我一顿骂 这个是不是该起诉他 或者是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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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广州]
  • 丁自勇律师
  • 电话:13138660408只接本地咨询
  • 1778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24日 09时56分
您好。你可以起诉货运站。保留好提货单,没有提货单,货运站将货物被人提走属于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4 10:30
可以要求货运站赔偿损失
时间:2009-09-25 00:14
您的事情一两句话说不完整,还是建议面谈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先电话联系或者直接面谈,哈尔滨张律师、何律师为您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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