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黄律师,我爱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法院执行局有权力扣押

辽宁-鞍山 03-01 21: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黄律师,我爱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法院执行局有权力扣押我的银行存款吗?我的存款都是父母给孩子存压岁钱用于以后孩子上学用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9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1 23:08
可以执行你们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孩子的压岁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回复时间: 2016-03-01 21:17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回复时间: 2016-03-01 21:29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广东茂名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02
广西 柳州
人气:713973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