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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

江苏-南京 09-23 14:21  悬赏 0  发布者:落后挨打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跟我女朋友分手大半年了,前几天她回来,哪知道趁我上班把我家东西偷走了 物品价一万,我报警,民警说这是女朋友纠纷,不算盗窃?说,要东西就叫我自己找人要去,请问下律师这是盗窃吗?民警说的对吗
问题补充:
我到派出所问了,警官说我这情况只能说她是不当得力,说是虽然是偷了我东西,是违法行为,但因为她住在我家几天,且有钥匙,她那是光明正大在我家偷,她偷走就不属于盗窃罪,不予立案。请问下  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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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3 14:32
属于盗窃,找派出所给书面不予立案的理由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9-23 14:40
属于盗窃,应该予以立案,不予立案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投诉。
追问:

我到派出所问了,警官说我这情况只能说她是不当得力,说是虽然是偷了我东西,是违法行为,盗窃罪里有句话叫秘密窃取,因为她住在我家几天,且有钥匙,她那是光明正大在我家偷,不能算秘密窃取,她偷走就不构成刑事责任所以不属于盗窃罪,不予立案。请问下 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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