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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问题

 09-24 18:03  悬赏 20  发布者:925192……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2)
律师:您好!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学生,今天去签了一家公司,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麻烦您指点一下。谢谢!!!
1.公司说签合同公司规定一次必须签4年,这个合法吗?另外再提点建议,刚毕业签4年合适吗?
2.如果签了4年,就不能中途离开了吗?如离开就必须交违约金吗?用什么措施可以解决?
3.如签了合同公司就必须给我入社会保险吗?是哪类保险?我应承担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24日 19时13分
1、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公司要求签4年不违法。不过既然是双方协商,那么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一方不同意,肯定也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
2、中途辞职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了,当然公司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至于违约金,除非是经培训产生培训费并签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否则是不得约定违约金的。
3、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部分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很清晰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4 18:15
合同期限长短由自己决定,如果公司条件较好且有发展前途可以签订4年,当然提前终止合同要承担卖给责任,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等五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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