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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撞伤养好就行了么?受的苦痛没有补偿吗?

山东-烟台 03-03 17:36  悬赏 0  发布者:bmr200…… 给我留言  回答:(0)
面包车将路边行人撞倒,导致脑部及胸腔受伤,住院半个多月,正逢春节,出院回家疗养。事故车辆全责。医药费15000元,护理费(陪护人员误工费用200元/天),餐饮住宿200元/天,共向事主索赔30000元,事主未同意,要求司法解决。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司法过程繁琐,时间较长,搭人工和精力,这些费用是否一同计算在内?当事人目前并未痊愈,但是因为过年,办理了出院手续。现在保险公司只付医疗费,餐饮费共约16000元,车主不管。是否得当?是不是交了全险的车,碰伤人后,付了医疗费养伤就不付其它精神损失和营养费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交了全险的车主,都可以随意碰撞行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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