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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财财继承问题

 03-03 23:10  悬赏 20  发布者:yang_j……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合肥 回答:(3)
我们是同胞亲子妹,母亲刚病故,父亲高龄还健在,现两个姐姐向父亲提出要分割继承属于母亲的财产。父亲有权拒绝吗?如果无权拒绝,财产应如何分割继承?谢谢!
问题补充:
母亲病故,三子女和父亲共四人分割继承属于母亲的财产。分割时,是3个子女合占1/2,父亲占1/2;还是四人每人均占1/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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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3月04日 18时02分
无权拒绝。
一般按人头分,四人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一半是遗产,如所涉及的财产全为共有,则父亲占8分之5,子女各占8分之1.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的很清楚!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3 23:14
你好,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追问:

你好!
分割时,是3个子女合占1/2,配偶独占1/2;还是四人每人均占1/4。
谢谢!

回复时间: 2016-03-03 23:17
你好,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

你好!
分割时,是3个子女合占1/2,配偶独占1/2;还是四人每人均占1/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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