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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上诉

广东-广州 09-25 08:36  悬赏 15  发布者:CbD7296 回答:(8)
我朋友受贿十万,在检察院立案侦察期间已经把脏款退了,也当庭认罪了,法院也采讷了这一点,但最后审判的时候,判了十年,我们现在不服,想上诉要求改判,现在他们单位纪检部门出具了一份他被捕前主动配合调查的材料,这份材料能认定为自首情节材料吗?像他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改判,按法律规定大概能改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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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5 09:00
可以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1-09-25 08:37
认罪态度好,有退赃情节,可以从轻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25 08:41
在侦察前的资料可以,一般会减轻20%
回复时间: 2011-09-25 08:46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9-25 14:38
量刑明显是过重的,建议上诉
回复时间: 2011-09-25 14:39
1、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受贿十万元的量刑起点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现在他们单位纪检部门出具了一份他被捕前主动配合调查的材料,这份材料能认定为自首情节材料吗?
关键要看该材料的内容是什么,如果能证明其是主动承认有受贿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建议提起上诉,并重新委托律师为他做二审辩护。
如需详询可以致电本律师面议。
回复时间: 2011-09-25 21:04
不服可以上诉,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1-09-26 11:08
1、量刑过重,建议上诉。
2、可以作为认定自首情节的材料。赃款已退,认罪态度良好,并有自首情节,按《刑事》67条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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