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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与他离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付?

重庆 09-25 09:10  悬赏 10  发布者:tHA6809 回答:(4)
您好!我是一名重庆的年轻农村妇女,现居重庆工作,我老公和我是父母包办的婚姻,但婚后生活一直不好,没有感情。且婚后他从来没尽到一个丈夫基本的义务和责任。现有一儿子六七岁,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要与他离婚,应该怎样做?我们现有的所有财产是怎么分隔?孩子的抚养费我会怎么支付?支付多少?(之前我提过几次离婚,但他一直不同意,且态度生硬,而且他坚持称要孩子的,因为生活实在痛苦,所以如果最终我不能要得孩子,想了解孩子的抚养相关问题)我非常苦恼,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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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5 09:13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孩子抚养问题,有法院根据谁抚养对孩子成长、教育、生活有利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1-09-25 10:04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也就是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你们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可以适当照顾女方。如果你不要小孩,那应当支付小孩扶养费,一般是不超出本人工资的30%。
回复时间: 2011-09-25 10:26
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1-09-25 10:45
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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