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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转为俩孙子名下可否?

广东-东莞 03-04 11:25  悬赏 25  发布者:135808…… 给我留言  回答:(1)
祖屋的房产证是祖父的名字,祖父已去世,本人父亲80年代已移民去澳门并育有一子(本人),且本人父亲亦已去世,本人因在澳门出生,故在国内没有任何户籍记录;本人叔叔育有一子(堂弟;叔叔及堂弟均为内地居民户口,有户口本);本人姑妈同在80年代移民去澳门,但其声明放弃继承所得。请问在此情况下,祖屋的房产证能否转为本人及本人堂弟名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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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3-04 19:16
继承人愿意共有的,可以共有,但你叔在,你堂弟不是继承人。
可由你与你叔继承,你叔再将他的份额过户给你堂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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