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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人身伤害赔偿

湖南-长沙 09-25 12:11  悬赏 0  发布者:xiah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原由:9月12日,我村上新修水泥路,因为我家地坪边缘为弧形的缘故,该水泥路经过我家地坪时,我妈妈要求将水泥路与地坪边缘保持1米以上距离(路的左边),这是因为如果距离太近以后有载货车经过时怕车上的货物碰到处在地坪边缘上的人或物,这本是正常的安全考虑,但这条水泥路所通的其他几处村户却以路右边的土质不良为由 (实际上是因为平时对我们家的地理位置好而妒忌生恨,而修路基都有大型压路机进行施工,根本不存在土质不良的现象),强行将路边距往地坪边缘靠近,因而发生引发人身伤害的纠纷。
  
 事情经过:随后我妈妈坚持不能将路边距减小,对方那几处村户的三四个人在强制往左靠时对我妈妈进行围功,将我妈妈打到在地,而我妈妈在徒手自卫抵抗时不慎将对方一人打伤,经医疗鉴定为轻伤,随后对方所伤之人另一个亲属又冲过来,将我妈妈左眼打伤,并将我妈妈的手机砸毁,随后我妈妈被送往医院医治(当时我和我爸都不在家)。   随后对方要求将此事私下了解,但前提是必须赔偿对方6000元作为对方的医疗费,否则他们将提起法律诉讼,因为对方在法院和派出所都有关系,但他们医治时的费用根本用不了6000,本是借机敲诈,但如果真的诉诸法律不知道胜算有多大,所需费用要多少。有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法。 希望对相关方面法律熟悉的人能够帮帮我。
 补充:因为地理位置的关系,当时的目击证人都和对方住处较近,所以都向着对方帮腔,认为没理的是我妈妈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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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6 09:15
你妈妈是受害人,你们应该起诉呀,派出所调解,你们不愿意的话可以不调解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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