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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钱给了当地计生站一万.过后把我告上法院.这样合法吗?

河北-承德 09-25 18:38  悬赏 25  发布者:24397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人.2009年10月7日因早婚早育4个多月生一女.事后找到当地计生站主任.经协商给了她一万元.开了准生证.拿到准生证上了户口.事隔一年多 计生站找到我.说我是计划外生育.要我在交社会抚养费24000元.找计生站主任理论.她说准生证作废.我感觉不服钱没交.最后把我告上法院.这样合法吗?现在我这样能有什么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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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5 18:42
以开具准生证。计生委的主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9-25 18:43
有准生证,不违法。
回复时间: 2011-09-25 19:03
可委托律师积极应诉,说明已开准生证,其后续行为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9-25 21:17
计划外生育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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