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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承担责任吗?

湖南-长沙 09-26 16:40  悬赏 5  发布者:jaZ2417 回答:(1)
我在单位一名后勤手中接过了他移交的一系列物品 ,我签了接收单。包括她向财政所借的10000钱(实际我拿到手的是7000元现金,和2000多元票据),但是随后我拿着票据并未到财政上报过一次帐,就将所有的钱和票据给了另外一位接我手的后勤,但是我们之间签了移交单也不记得了,随后这位后勤又将这类东西全部移交给另外一个后勤。现在财政所只存有我与我上任的那种移交单,所有找我赔付那10000元钱。我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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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8 08:23
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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