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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该找谁负责?

湖北 09-26 17:19  悬赏 0  发布者:天涯羁客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过敏体质,当时是扁桃体发炎,在就医前以告知医生对先锋、头孢和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他给我用的是1.2g的克林霉素和0.9g的来比林,结果输液当晚就开始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身上也起了很多的红色疹子,请问这种可以算是医疗事故吗?如果算的话该怎样索赔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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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6 17:54
这不算医疗事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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