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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继承遗产

浙江-宁波 09-26 20:19  悬赏 20  发布者:ss52x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外婆生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1个女儿得癌15年前去世,最小的一个儿子得有精神病,现外婆得癌症也已去世,请问以后的一个得有精神病的儿子(最小的儿子)的遗产是是如何继承的(也就是土地)是三儿子继承吗?大女儿能提出异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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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6 20:22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就按照第二顺序: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追问:

外婆的配偶也死了,小儿子没有老婆和孩子,我是想问一下,那个小儿子的继承权是三儿子继承还是三儿子和大女儿可以平分

回答: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继承,照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1-09-26 20:23
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回复时间: 2011-09-26 20:25
你外婆的遗产由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和另一个女儿的继承人继承。
追问:

一个女儿死了,
外婆的配偶也死了,小儿子没有老婆和孩子,我是想问一下,那个四儿子的继承权是三儿子继承还是三儿子和大女儿可以平分

回答:

最小的儿子如果没有妻子和孩子,将来他的遗产由他的哥哥和姐姐平分。

回复时间: 2011-09-27 08:35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追问:

先兄弟后姐妹吗,还是可以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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