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刘哲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们登记时是在男方哪里,我户口没迁到男方哪里,我现在想起诉离婚

黑龙江-七台河 03-07 19: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们登记时是在男方哪里,我户口没迁到男方哪里,我现在想起诉离婚,我可以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7 20:06
你好,符合条件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6-03-07 19:16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广西南宁
上海黄浦区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宁夏银川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7338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10
广东 深圳
人气:20879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91
广西 南宁
人气:2118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5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