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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违反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北京 03-07 20:01  悬赏 0  发布者:shenda…… 给我留言  回答:(5)
根据民法的规定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应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但我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一桩起诉案立案却四个月未动,在我得知侵权后,向办案法官领导连续反映催促了一个半月。我的起诉状才发出去。办案法官违法吗?我如何维护我的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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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7 20:05
你好,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6-03-07 20:07
一审审理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回复时间: 2016-03-07 20:0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回复时间: 2016-03-07 20:16
你好,可以向法院领导投诉
回复时间: 2016-03-08 14:15
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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