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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个人储蓄,用于婚后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费

吉林-吉林 09-28 10:00  悬赏 0  发布者:cui196…… 给我留言  回答:(4)
女方婚前个人储蓄,用于婚后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费,(女方没有工作,当然我的工资也是共同的生活费)。现在离婚时,女方要求赔偿,法律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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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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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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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28 10:03
女方婚前的财产归个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有。
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取回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9-28 10:29
婚前储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虽然可以主张对方赔偿,但只能要求一半,因为此项要看作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1-09-28 10:58
需根据证据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回复时间: 2011-09-28 14:12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婚前个人储蓄,用于家庭开销,很难界定为个人财产,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因此,女方要求赔偿,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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