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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出借抵押纠纷!

 10-14 20:04  悬赏 0  发布者:jesson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常德 回答:(5)
本人房产于2006年4月借给朋友抵押贷款,当时朋友约定一年,并承诺一个月付1500利息给我,写有朋友签名的欠条一张。到现在已经2年半,房产证一直未拿回来,利息也未付,我多次催讨无效,现银行也未对我的房产进行处置,未收到任何贷款纠纷的文书,请问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房产证及所欠利息),如果贷款不能清偿,我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谢谢!
问题补充:
如果我要起诉朋友,仅凭当初的欠条能否作为有力证据(注:欠条当初未写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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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10月18日 10时58分
凭欠条起诉足矣,未写明期限可随时要求还款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14 20:23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回复时间: 2008-10-14 20:25

  1、你可以起诉你朋友。2、贷款不能清偿而你的房屋又作为担保所用,那么银行有可能会申请拍卖你的房屋。
回复时间: 2008-10-14 20:41
尽快起诉。
如等银行要拍你的房子就晚了。
回复时间: 2008-10-2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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