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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问题

四川-广安 09-28 16:57  悬赏 0  发布者:刘懿 给我留言  回答:(1)
是这样的,我丈夫是离异后再和我结婚的之前有一女,女已在离婚时协议由女方抚养,现在那孩子已经20岁了,但还在读大学,那现在我们还有没有义务在除学费外负担其他的费用了?(比如:旅游,平时的零用钱等)还有就是我丈夫在离异的时候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的,因为后来丈夫自己去奋斗了多年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我们也结婚了买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但是原来的女方和丈夫之前的孩子平平表示心里不平衡,现想问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下之前的孩子以后是否有和我现在儿子一样继承我们财产的权利呢?如果我们这边占多分或少分给对方有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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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9 08:41
少分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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