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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男方首付30万买的婚房,2014结婚婚后用共同收入已男方的卡还贷

北京 03-09 09: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0)
2012男方首付30万买的婚房,2014结婚婚后用共同收入已男方的卡还贷,现在走一儿子9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房子现在增值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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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51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7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9 10:40
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为夫妻共有,离婚时一般平分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9 11:37
您好。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48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48
房屋登记如果只有男方的,那么只能分割婚后还贷部门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49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升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其他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二周岁以下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49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可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49
你好,一般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共有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49
你好,房子如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50
您好,起诉离婚一般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婚后增值为共同财产,对方可以主张分割,如果对方存在过错,是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的。孩子一般都判给最有利的生活的那一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51
你好,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可以分割的。详情请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52
共同分割增值50万,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03-09 09:52
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扶养费,扶养费数额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之间。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3-09 10:16
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给予女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3-09 10:31
可以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回复时间: 2016-03-09 10:53
房子是婚后购买还是婚前?
回复时间: 2016-03-09 11:07
婚前属男方个人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还贷部份及增值部份
回复时间: 2016-03-09 14:30
需要补偿女方,计算较复杂;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时间: 2016-03-09 15:34
您好,房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升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3-09 19:24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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