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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求高额赔偿

浙江-嘉兴 03-09 14:51  悬赏 0  发布者:rainbo…… 给我留言  回答:(0)
2月24日消费者到饭店里定酒席5桌,其中有个别人数吃坏肚子,但当天共有8桌人吃饭,但是只有他们家的几个人吃坏肚子,26日消费者要求赔偿3000元私了,答应予以赔偿。可第二天又来索赔,不予理睬之后报警谎称有28人吃坏,引起当地卫生食品监督局重视,上门调查。3月8日消费者列举各种赔偿费,误工费、治疗费等共计4万2千8百块钱的,要求进行赔偿,但是消费者无法提供病人的医院就诊信息。现在调解部门希望能进行私了,否则不予营业。现在正值315消费者权益日,如果再报上级单位处理,恐怕处罚严厉,因为本身是小饭店,卫生配置等不是很符合规范,但是经营十几年未出现过该类事件,希望相关律师给予帮助,谢谢!顺便想请问这种属于高额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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