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李保忠  陈皓元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爷爷卖给爸爸房子未付房款,爸爸过户给妈妈,爸爸去世,叔

北京-崇文区 03-10 03: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请问,爷爷卖给爸爸房子未付房款,爸爸过户给妈妈,爸爸去世,叔叔有权分得房产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67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10 10:38
无权分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10 12:19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3-10 04:29
您好!无权分割房屋。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10 05:19
叔叔无权分割房产。
回复时间: 2016-03-10 06:14
没有证据证明出资的话属于爷爷的遗产,叔叔有继承权的。
回复时间: 2016-03-10 07:38
没有权利分割,如需律师帮助来电详述
回复时间: 2016-03-10 09:28
你好,这是无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河南周口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7136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17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321
湖南 长沙
人气:542871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2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