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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09-29 08:02  悬赏 5  发布者:qqw1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亲给人打了三张借条,第一张借条上写明为了父亲借钱为父亲本人结婚和婚后生活所用,第二张借条上写明父亲借钱为了抚养我所用,第三张借条写明父亲借钱为了我结婚和婚后所用,签名手印都是父亲本人的,我婚前都是和父亲一起住的,我婚后住在我奶奶遗留给我的房子里,借条上的日期计算当时我父亲,母亲,我,和我奶奶都是住在一起的,但是我并不知道这些借款的存在(但是我无法证明),我父亲已经过世,生前也没有听我父亲说有过外债,我奶奶也不知道父亲的这些欠款(奶奶也无法证明自己不知道),借条也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债主说这是家庭债务,需要家庭成员共同偿还,现在债权人要求我用我奶奶遗留给我的房子还债,并且用自己的财产还钱,请我有这个必要还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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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29 08:11
首先考虑欠条的真实性,其次对方欠条的诉讼时效,再你父亲去世后你们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后对方要证明这是家庭债务仅凭欠条应不成立
追问:

在网上看到一个报道说父亲为孩子结婚借钱就被判了儿子牵连还钱,我根本不知道这些借条是怎么来的,就算是借条上那么写的用法,也无法证明是家庭债务,我不需要还钱,对吗?

回复时间: 2011-09-29 08:13
首先三张借条的真实性还需要相关证据证明,若是真的,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用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建议你请当地律师处理,花点代理费,免得麻烦自己,并节省你的时间成本。
追问:

请问只是用我继承的遗产清偿吗?我的姑奶奶给我买了一套房子,可以不用这个房子去偿还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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