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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拆迁问题咨询

北京 09-27 16:45  悬赏 0  发布者:deelin……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家几年前在本村边承包了集体土地并集体盖的一所院子400平米(我家另有宅基地和住房)做养殖业,有养殖证和同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但没有房屋宅基地证明,合同上当时约定若遇拆迁,地上物归个人所有,承包费不退还。
现在我家面临拆迁,合同上还有15年左右,刚完成3年。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拿到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拆迁补偿么?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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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7 20:00
你好,地上物即房屋的重置价归你所有没问题
回复时间: 2009-09-27 22:46
你好!应该获得相应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9-28 06:28
问题较复杂,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要根据你建养殖场是否经过批准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9-28 09:17
你家应依法获得补偿安置,只是交到村里的承包费根据合同不予退还,其他补偿安置待遇均应依法享受。
回复时间: 2009-09-28 21:47
地上物即房屋的重置价归你
回复时间: 2009-10-03 12:03
应该获得相应补偿。 
回复时间: 2009-10-12 12:56
应该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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