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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拆迁方面的问题,我黄浦区小南门有一处老房子,先前有2本户口本但因为有矛盾没有办理蓝卡

上海 03-10 12: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想咨询一下拆迁方面的问题,我黄浦区小南门有一处老房子,先前有2本户口本但因为有矛盾没有办理蓝卡,楼上是我大叔叔一家人,楼下是我小叔叔一个人,95年我户口迁进小叔叔户口本里,08年小叔叔生病去世我成为这本户口本的户主,到现在这本户口本里有我、我2个女儿、我父母亲一共5人,但实际居住我们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因为老房子实在太小而且和楼上叔叔有矛盾。现在面临动迁,如果是数砖头我们5个人有补偿吗?另我们上海没有其他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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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0 16:35
您好!
你们5人有拆迁安置补偿。应当给予补偿安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去分割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3-10 12:29
如果之前有过居住1年,那么是可以作为同住人要求补偿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6-03-10 14:39
可以作为安置对象,,没有承租人只有确定承租人后才能恰谈动迁事宜!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析!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有二十年动迁和执业的丰富经验,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指导,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3-10 14:50
1、你们五人属于拆迁安置对象,有权享受拆迁补偿。

2、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05
如果确实是居住困难而未实际居住的话,仍可以被认定为同住人,而且你们名下无房,是可以得到安置的。
回复时间: 2016-03-12 00:32
1、按问题所述,应属于拆迁被安置对象,有权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利益。

2、若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材料起诉至法院对拆迁补偿安置所得进行析产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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