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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2015年6月毕业的师范生。毕业前办理了暂缓就业。毕业

广东-深圳 03-11 01: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是2015年6月毕业的师范生。毕业前办理了暂缓就业。毕业后即同年的暑假便与一所学校签订了三方协议,户口也回母校领回(隐约记得途中辅导员问过一句话:确定签这儿了是吗?我的回答是:确定了),于是也带回了一张叫报到证的东西到生源地办理了户口回迁,报到证的抬头写的是:XX教育局(即所签学校归属的教育局)。档案现在也到了该教育局。至于暂缓就业协议一物至今没见过,以致现在想考其他学校却似乎并不符合应届毕业生一要求了。是不是我当时觉得暂时是签现在这所学校的“确定了”被误解成了我签定这儿哪儿也不考了?以致于自动取消了暂缓就业?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也显示我的档案没有送到指导中心。我签的三方协议是3年的,违约金什么的不在乎,在乎的是我现在究竟还是应届生吗?如果是,过了2016年6月我又还是应届毕业生吗?我是不是不能再以应届生的身份参加任何一场的教师招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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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3-11 09:42
本人是2015年6月毕业的师范生,您是往届生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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