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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离婚现在准备带小孩回家离婚!可是男方不给小孩怎么办!我是一个人走

福建-泉州 03-11 10: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准备离婚现在准备带小孩回家离婚!可是男方不给小孩怎么办!我是一个人走!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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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20
可以诉讼确定抚养权,然后申请执行
追问:

现在我们都在外地!男方不让我带走小孩!我是一个人回家!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孩子!还是怎么办

追问:

现在我们都在外地!男方不让我带走小孩!我是一个人回家!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孩子!还是怎么

追问:

关键是人在外地!这些要回家才能办!我回家!男方不准带走小孩!我是一个人回家办这些吗?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21
你好,可以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21
你好看小孩判给谁 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22
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38
可以起诉离婚并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3-11 10:51
法院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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