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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征地拆迁补偿

 03-11 13:31  悬赏 0  发布者:李建国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盐城 回答:(5)
您好!首先得感谢有这样的平台。20年前我家经审批取得了乡政府颁发的房屋建设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可开始建房时遭到了邻居的无理阻挠,他凭借法院及地方上的关系反将我家告上法庭,起初县法院判决由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可万万没有想到乡政府非但置已颁发的证照于不顾,反而作出了大大有利于对方的行政处理决定。无奈我家只好将乡政府告上了法庭,此后打起了漫长的行政官司,历经4年半,1999年12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最终行政判决,撤销了乡政府此前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乡政府根据历史上的有关协议在三个月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可这么多年过去了,乡政府至今都未作出决定,我家不但房子未盖成,建房材料也都报废,人也被拖得精疲力尽!最近县里规划搞沿河景观带,我家原先计划盖房的地方及那个邻居家的房子都将被征地拆迁。您是知道的,拆房和征地的补偿费用相差太大,如果没有这场官司、如果乡政府及时作出客观公正的决定,我家的房子也早盖好了。事逢节骨眼上,如何获得本该属于我的补偿,请您支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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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3月11日 15时25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首先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政府的不作为对您的生活和精神造成了不便与痛苦。
二、关于在高院在判决后,政府不履行的也显示公平。
三、关于拆迁赔偿还是基于目前的现状来处理的。评估赔偿
四、关于赔偿现在我建议您主要是调解来处理这个案子最佳。,可以无信访局约谈一下。把政府的负责人等全部叫过来一起处理一下问题。这个事有机会的。
凭借处理的几个调解案子来讲,现在只要能做下谈还是有希望给你补偿的。追求公平处理是最佳的。自己维权如果不是在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无愧优秀律师的称号!您能理解当事人并设法使当事人的损失最小化,赞!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15
你好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所以,对于乡政府未按一审法院的判决在三个月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你应当申请法院执行,要求法院向监察机或者县政府关提出司法建议,对乡镇府进行处理。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25
你好!
首先,因你没有建房,那么对防止的补偿就没有了。
其次,因你有土地证,那么你对该在基地你享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征地,那是应当对你进行补偿。
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你,如满足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微信或qq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3-11 15:53
乡政府作出了大大有利于对方的行政处理决定,是什么决定?是减少了你家的建房面积还是取消了?
如实仅是减少面积,这20多年没有建房,原因主要在于你们。如果是取消的话,那就是乡政府的问题了。
回复时间: 2016-03-11 16:13
你好!
1、你可以得到土地补偿。虽然乡政府未执行判决,但你手中的房屋建设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也未被取消,你对该处土地拥有使用权,以你表述我推测你占的国有土地,依法应当取得补偿,也就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如果是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这部分补偿要归集体,
2、可以争取地上附着物补偿。这个比较难一点,首先你要弄清县政府是否确定了征收补偿范围,如果尚未确定,你可以进行建筑,到时会得到补偿。如已确定,就不要建设了,建了也不会得到补偿。
3、你邻居可能会与你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1999年至今十几年过去了,你在申请法院执行判决,恐怕不会受理,你可县、市、甚至省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保住你现在可能得到的补偿。
很同情你的遭遇,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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