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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毒驾撞伤人,现已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对方伤残鉴定轻伤花了十多万

四川 03-11 14: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朋友毒驾撞伤人,现已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对方伤残鉴定轻伤花了十多万,但要求赔偿70万,朋友确实没钱赔,这种一般会判几年?如果没有赔偿,在狱中表现得好,还会减刑吗?还是不赔偿就不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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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55
这是要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47
您好,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对于对方无理要求,可以拒绝。
追问:

已经出庭了,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在等待结果,就是不知道判几年

回答:

您好,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51
你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51
你好,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赔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
回复时间: 2016-03-11 14:53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复时间: 2016-03-11 15:59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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