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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继承和遗产税的事情

江西-吉安 09-28 13:51  悬赏 0  发布者:云DLH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现在正处于拆迁地段,政府安置了一块临街面128平方米的地皮建五层的楼房,由我和弟弟各半(我家就我们两个小孩),以前的土地证是我爸的名字,我爸2001年就去世了,我妈为避免以后要交遗产税就不想写她的名字而想把土地证的名字写我弟的,然后再由我们三人去公证处书面证明我和弟弟各半,不知道这样做行不行?而且现在我们家人担心我弟以后结婚了(我和我弟现在都还未结婚),万一发生意外死亡,如又碰上一个不好的弟媳,到时跟我和我妈来争房产,必竟建房的时候她没出钱也没出力,我们家当然不心甘白白拱手让给她,为防备这些事情不知道有什么很好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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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8 14:40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在土地证上写你母亲的名字比较合适。
回复时间: 2009-09-28 16:25
    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土地证写你母亲的名字即可,以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需法律帮助或委托律师,请电话联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010) 59626828  (010)59626911-560
回复时间: 2009-09-30 08:14
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建议你们将土地落在你你母亲的名下,然后以遗嘱的形式明确确定继承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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