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我该如何维权

上海-浦东新区 09-30 12:20  悬赏 0  发布者:zhangy…… 给我留言  回答:(3)
上海人南汇人,67岁,原来自己开小诊所,有医师证。六年前被浙江洋山医院聘用,在滩浒岛卫生所工作,为岛上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吃住在岛上卫生所,今年9月10日早上被岛上居民发现在山脚下,已经死亡,报警,公安排除他杀,根据现场遗留物,推定意外失足坠落悬崖。询问居民,说9月9号,六个人在办事处吃饭,六点多吃好,他一个人回卫生所的。卫生所和办事处一墙之隔,但要走一段台阶,先下去再绕上去,他就在中间掉下去的,台阶边上没有栏杆的。当时俜用时没签书面合同,口头的,每月工资2000元,交通费100,工作15天,休息15天。现在单位不做工伤鉴定。家属该怎么办,走劳动仲裁还是民事诉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30 12:30
建议按劳务关系处理,因为死者被医院聘用当时已经年满60周岁,按劳动法律的规定,已经不再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所称的劳动者,他与聘用他的医院是劳务关系!
故而,不应该按劳动关系处理,不做工伤事故处理,应该走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30 13:32
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工亡认定。
回复时间: 2011-09-30 13:44
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死者家属若想获得赔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广西来宾
山西太原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41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06
山东 菏泽
人气:21741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72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39
浙江 杭州
人气:121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