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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母亲在婚,婚后一直和我们一起住,几年后又将自己的(继父)儿子接来同祝

天津 03-12 12: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亲过世,母亲在婚,婚后一直和我们一起住,几年后又将自己的(继父)儿子接来同祝,婚后又将我们原有的房子拆了该了新房,但是盖房子他没有出一分钱,就掏了七千块买了家具,现在这个房子的产权人是母亲,如果有房产继承纠纷,房子应该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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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2 15:02
继父也是有继承权的。
回复时间: 2016-03-15 10:5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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