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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我的好朋友一起去上班,当时店头的员工福利是

重庆-大足 03-12 14: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我的好朋友一起去上班,当时店头的员工福利是店员做脸只需要交成本费1500  原价是5800   可是做脸并不是我们自愿的,是老板说必须做。接下来我们做了几个月,我的1500做脸费早已付清,差不多四个月左右,我与我的朋友一同辞职,结果老板就非要我们拿做脸的原价5800,他之前从来没有说过,结果他就让我们写下欠条,开始我们并不想写,可是他就威胁我们说如果我们不写就不让我们走,还说把我们弄去当坐台小姐,当时我们就是两个17岁的小妹仔,他们好几个大男人。我们就被吓到了。然后才写下了欠条,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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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3-12 14:46
这是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追问:

后来他还请起讨债公司的人来想我们追债呢?当时的欠条是我们在威胁下签下的,而且我们是未成年。

回复时间: 2016-03-12 15:20
建议投诉到当地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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