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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救致死

香港-香港 10-01 09:44  悬赏 0  发布者:kKC6565 回答:(1)
我的亲人因不舒服,到中山的医院去检查,医生给他量血压200多,说有生命危险,要他立即住院.但却没有给他即时治疗,反而叫他自己跑去楼下辨理住院手续. 结果我的亲人因血压过高而爆血管死亡. 现留下家中4小孩,妻子和两老人没人照顾. 请问我该如何帮他去向医院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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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1 10:12
医院有过错应赔偿适当的金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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