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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关于财产分割,我们婚前我执意要楼房他们付的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贷已付清

北京 03-13 10: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你好,我想问关于财产分割,我们婚前我执意要楼房他们付的首付。婚后我们共同还贷已付清,而且有了存款,但存款姓名写的男的,他执意说没有,还说送给他父母,,他说婚后的钱是跟他哥干活挣的,他还要还给他,你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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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13 10:45
可以举证对方转移财产,要求分割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2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13 11:35
婚内夫或妻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有财产一般平分,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
回复时间: 2016-03-13 10:30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回复时间: 2016-03-13 10:31
你好,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可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6-03-13 10:34
你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3-13 10:41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3-13 10:51
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分割婚后所得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3-13 11:07
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可以要求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3-13 11:18
可以要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3-13 11:18
如男的说没有则可以查询的。
回复时间: 2016-03-13 11:56
你好,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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