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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网络公关

陕西-西安 10-02 00:30  悬赏 5  发布者:RSV1774 回答:(3)
有人在网上雇佣推手 发帖贬低一个人而且还曝光对方手机号 找私人侦探调对方电话单这样是违反了哪些法律可不可以给出具体的条文如果要打官司应该怎么打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2 01:4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你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10-02 14:25
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1-10-10 21:11
侵犯隐私权,可提起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做有利辩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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