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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

 10-02 08:44  悬赏 10  发布者:IHx1244 回答:(2)
某日,甲与乙在某宾馆发生卖淫嫖娼行为,结束后,甲付给乙200元嫖资,当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并不知道200元嫖资,在询问过程中发现的。有人认为,这200元是违法所得,应该追缴;有人认为应该收缴,请问,这200元是收缴还是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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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2 08:49
答:应当收缴,没有支付不再给付。
回复时间: 2011-10-02 08:53
1、追缴。
2、依据是,第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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