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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广东-阳江 10-03 01:06  悬赏 0  发布者:mWb2746 回答:(6)
上诉离婚要开庭了,我是原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都不要,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我应该做哪些准备,一般会问到什么问题,我对他是一点感情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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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03 08:34
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10-03 09:38
如果可以证明感情破裂法庭可以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1-10-03 07:58
如果感情彻底破裂会判决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1-10-04 05:09
是否准许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
孩子是你生育的,不要求孩子跟随你生活,并不明智。
回复时间: 2011-10-05 22:43
你要提供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的确破裂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1-10-06 19:35
可以委托律师应诉,维护你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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