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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2012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孩子是判给我的,前夫每个月支付孩子300元生活费

四川-宜宾 03-15 13: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 我2012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孩子是判给我的,前夫每个月支付孩子300元生活费,协议上是说支付到孩子十八岁,我想问现在我可以要求把生活费调高点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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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5 13:38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3-15 13:37
您好,可以协商,一般是工资的20%-30%。
追问:

谢谢老师

回复时间: 2016-03-15 13:39
你好,若是抚养费不够的,可以要求增加,一般为工资的20-30%
回复时间: 2016-03-15 14:27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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