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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服药后被迫堕胎 医院赔2500

广东-广州 03-16 07:40  悬赏 0  发布者:zhlaos…… 给我留言  回答:(1)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洋报道:不知道自己怀有身孕的吴侠,去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看头痛病,在医生的指导下做了CT以及服用了对胎儿有害的药物,而这可能导致胎儿出现畸形的情况,最终她不得不放弃妊娠。此后,在赔偿方面与医院发生分歧,经过半年的调解仍然没有结果。

  患者

  怀孕五周被迫弃孕

  吴侠娘家在贵州,丈夫蒋国阳是湖南人,两个人2014年结婚后在广州打工,租住在白云区桃源西街的一处民房里,吴侠在附近一家工厂工作,蒋国阳则从事 IT行业。去年9月17日,夫妻发生口角,蒋国阳动手打了吴侠。第二天一早,吴侠感觉头痛欲裂,便到附近的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就问了一下 原因,就叫我去做CT看看。”吴侠说,CT结果出来后,医生说没有大碍,开了天麻醒脑胶囊和草乌素软胶囊,让她回去服用。这两种药有活血化淤的功效,是孕 妇的禁忌药物。

  服药五天之后,头痛和身体不舒服仍然没有缓解,吴侠便到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询问她的经期之后,建议她先做尿检,结果显示她已经怀孕五周+。“经期只是延迟了几天而已,也没有放在心上,很意外但也很开心。”吴侠说婆婆正好在催他们生二胎。

  然而医生却告诉她,孩子可能不能要了,建议她做B超看看,因为做CT和吃那些药可能对胎儿有影响。最终吴侠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手术费用由院方承担。

  “同样是医生,为什么第一人民医院,没有问经期就让她去做CT,害得我没了孩子。”蒋国阳认为这是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的失职,提出60万元的赔偿要求。

  医院

  患者赔偿诉求太高

  从事发到现在,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周科长就一直在跟这件事。“我承认我们的医生在诊断时没有问患者经期,是他的疏忽,不过要求赔偿60万元太离谱 了。”周科长告诉记者,得知吴侠怀孕之后,医院召集外二科、产科、放射科、超声科、药剂科主任对病例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之前的医疗行为可能对胚胎产生影 响,建议患者终止妊娠。 经过商讨后,去年10月21日,吴侠在医院接受无痛人流手术。术后,医患双方就医院医疗行为对造成损害的责任界定,存在较大的分歧。经协商后,委托广州公 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医调委

  双方责任各负一半

  广州公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广州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高级调解员鄂远方,正是这起医患矛盾的调解员。

  鄂远方介绍,这起纠纷“最终专家认为医院和患者各负一半责任,医院没有做好问诊有过失,但患者不主动报告经期也有责任”。根据这个意见,医调委给出医方 赔偿患者2500元的调解方案,这个赔偿包括患者的营养费、精神补偿等。蒋国阳夫妇并不能接受,对赔偿标准提出质疑,并希望看到书面的专家意见。鄂远方回 应称,“我只是第三方调解机构,所有的调解都是通过口头调解,专家讨论的结果也没有书面意见,所以我们给不了书面意见。”而且他强调,调解只有双方签订协 议才有法律效应。“如果他们不能接受调解,可以走司法程序或医疗鉴定,那样就会有一个书面的意见。”鄂远方补充说。

  针对蒋国阳提出的 误工费赔偿,鄂远方也说:“其实可以要求赔偿的,而我们也跟他建议了,但他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提交工作证明以及工资流水,所以没有办法帮他争取。”他还解释 说,“所有的赔偿都是针对母亲的赔偿,因为孩子并没有出生,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为一个主体来进行赔偿”。

  目前,由于患方不接受调解,医调委已经终止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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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3-16 09:12
就医服药后被迫堕胎 医院赔2500,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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