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在公交车站与电瓶车相撞的责任如何划分

上海-浦东新区 03-16 21:29  悬赏 0  发布者:wolfof…… 给我留言  回答:(3)
今天下午下班,我在公交车站为了赶公交,步行从西北向东南斜向横穿南北走向的公交车站旁的非机动车道,此时从北向南有一辆电动车以较高的速度从我的左后方驶来,骑车人当时并未明显急刹车,撞到我的左小腿并摔到在地,我左小腿有明显擦伤,并有淤血,骑车人摔倒时胳膊摔破,并有发麻感觉,我随后拨打110报警。请问这起意外的事故责任应该怎么样划分?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6 21:47
是否承担赔偿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3-16 22:20
你好,属于交通事故纠纷,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6-03-17 16:23
看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东莞
上海浦东新区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新疆克拉玛依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河北石家庄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075
天津 河西区
人气:8665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29
广东 东莞
人气:385632
上海 浦东新区
人气:149058
四川 成都
人气:5008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