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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女儿今年九岁了今年上三年级,前两天在学校被同学用脚勾倒肚子碰到了讲台上

甘肃-庆阳 03-17 11: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我女儿今年九岁了今年上三年级,前两天在学校被同学用脚勾倒肚子碰到了讲台上,在医院检查腹腔内积水,睥脏断裂,在医院做了睥脏切除手术,医生说对以后可能有影响,目前还在医院,所以费用都是自己出的,对方家长只出了二千元,学校校长说让先看病,等出院了再说,请问我现在除了给孩子看病外还需要有什么做为吗,找学校一或对方的家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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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17 12:29
你好,可以将同学、监护人及学校一起起诉。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17 14:12
可以起诉,起诉监护人 学校
回复时间: 2016-03-17 18:04
你好,先看病,同时固定证据,之后起诉。起诉的时候可以将同学、监护人及学校一起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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