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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问题

福建 10-02 12:20  悬赏 20  发布者:黄小晶 给我留言  回答:(5)
夫妻双方自办好登记以来,男方没有出任何费用,女方还为他生有一子,如今2周岁,男方没有尽过任何责任,还在外拈花惹草,迄今提出离婚已多次,还要求女方赔偿他的损失,拿出房子和孩子,请律师们协助我们处理这件事情!我的联系方式:1360199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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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604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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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0-02 18:21
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建议尽快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0-02 13:05
你拿出证据证实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再分割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
回复时间: 2009-10-02 14:03
你好,孩子是否满2周岁?如果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属于女的;如果达到,那么得以最有利孩子的个人成长的条件进行
男方的行为,你得有证据,证明男方存有过错。
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对方可以提出要求多分或者全部获得财产,在福建省内,关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办法,规定,可以获得六成以上的财产。
男方赔偿女方???----这赔偿名义是什么呢?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如果有问题,可以加我qq,以便联系。
回复时间: 2009-10-02 14:34
不会有赔偿他损失这一说的  关于房子和孩子 你没有说清楚基本情况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或补充一下基本情况
回复时间: 2009-10-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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