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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纠纷

 10-02 18:54  悬赏 30  发布者:mack_s……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2)
经人民法院确权判决,我虽继承了72%的房屋所有权份额,但该房已被被告强占二年多,至今仍拒绝分割,强行完全占有。在分割案中,法院告之该套房太小,不宜作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被告坚持她的份额无论什么价格也不卖!反之,我以低于市价3成的价格,愿向他转让我所持份额,她耍无赖说:“我没钱买!”;拍卖:她以这是她的唯一住房为由,她坚决不同意拍卖!所有分割方案均被被告拒绝。总之她是执意要以耍无赖方式强行侵占。法院对此似也是不置可否,无所作为。无奈,退一万步讲,我72%的房屋所有权总是不争的事实吧?我行使居住使用权总行吧?却遭到被告的强行阻挠,我若强行进入,势必导致冲突,片区民警又出来阻止,说是导致冲突违法,这就怪了,我维权行为属违法有人管,而被告违法强占却没法律也没人管了?!。按目前法院实际操作与运用的法律手段来看,实物分割与拍卖已无可能,而法院判决最可能的结局是,由我申请房产评估,法院按评估价折价后,作出判决:由被告按评估价折价后的价格买下我的份额,但其中的风险是,被告以没工作,没能力支付为由拒不履行!现实结果是:由房屋析产纠纷转变成债权债务纠纷了,落入更尴尬的困局。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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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0月03日 00时03分
可以要求拍卖房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OK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02 22:03
答:你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法院判决你们各自应当给付对方款项具体数额的依据。法院经过审理并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判决共同共有房屋产权的可能性不大。司法实践中,通常是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给付与其享有房屋份额相当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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