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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10-07 14:42  悬赏 10  发布者:sMg9200 回答:(1)
房屋一楼是父母所盖,二楼是儿子所盖,房产证是母亲名字,现儿子过世,有一儿(抱养),有一女(亲生),前妻当初离婚时已协商对房屋没有权利。儿子第二任妻子在儿子去世后再婚且未抚养所生女儿。请问,房屋产权应如何划分?如果母亲去世(父已去世,母亲现有一儿一女抚养老人),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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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7 14:53
答:1、他人名下的财产,不能分割;儿子的投资作为债权,按照遗产继承的规定分割;2、在全体继承人之间平均分割,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他父亲应当享有的遗产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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