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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大律师帮我看下这个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特别是探视权那段

福建-南平 03-20 02:18  悬赏 30  发布者:asd711…… 给我留言  回答:(2)
麻烦帮我看下这个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特别是探视权那段,如何修改更好?孩子由我抚养,已经和女方分居5年,期间女方探视孩子次数总计不超过5次,让她放弃探视权又不肯,考虑到孩子的成长,不希望孩子和动物园的猴子一样高兴了来看下,不高兴了1.2年都不看一次。这样对孩子的成长太不利了,考虑到多久至少探视一次难以取证,而且不知道如果女方违反至少XX探视一次的承诺如何有效,麻烦各大律师们支支招,如何写更好。

                        离婚协议书
    甲方: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XXXXXXXXXXXXXX常住地:XXXXXXXXXXXXXX.
  乙方:XX,女,XX年X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XXXXXXXXXXXXXXX常住地:XXXXXXXXXXXXXXXX.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xxx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儿子,名xxx。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归甲方所有,由于乙方经济困难,无需乙方定时支付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学习及成长的前提下,乙方可探视甲方抚养的孩子。(乙方每个月可探视儿子一次或带儿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可酌情增加探视次数。考虑到儿子的成长健康,乙方承诺除出现天灾、疾病等不可抗拒非人为因素阻碍的情况下,每一年内三次以上不包含三次连续两个月未探视儿子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对儿子的探视权。)
 
三、甲、乙双方无共同财产。
四、甲、乙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共同债务问题。
五、以上条款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实,准确表达、书写无误。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问题补充:
有律师说,抚养费一栏无效,我想知道为什么无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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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0 09:22
关于孩子抚养费不用支付约定无效
追问:

...这个不是重点啊,我重点是问探视权啊。。为什么无效呢?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是说我那个说的太含糊还是?

回答:

探望权约定可以。只是建议一切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孩子需要父亲的关爱更需要母亲的关爱。

回复时间: 2016-03-30 22:53
抚养费是孩子的权利,您作为监护人不可以随意放弃。
另外探视权是属于未抚养乙方的合法权利,可以约定,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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