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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看下这份检举信有没有说服性

浙江-丽水 03-20 19:22  悬赏 0  发布者:yzs888 给我留言  回答:(1)
检   举  信
***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人实名举报**县***下属单位**国有林场场长***违纪违法事实。
一、私卖木材出口侵贪国家资金的违法事实。1991年***利用木检站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妻子***(出口办)按400元/立方米的价格私卖木材出口5次10立方米,人民币4000元占为己有。
二、独断专行,擅自克扣职工待遇的违纪行为。关于永青国有林场场长的郑一宁对下属职工独权发放工资,没有经过场务会议决定,想给就给,不想给就扣的违纪行为。
三、关于**县永青国有林场投资在江西省***市**林场国有资产流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县**国有林场在江西省***市森禾林场有16000亩毛竹基地,总投资约800万元人民币。)
1、***和委托承包人虚报“***管理处新开公路近30公里项目”,私分该项目资金十多万元。
2、对毛竹低林改造及扶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很多基地半留半劈,严重影响了竹林的生长、砍伐,造成过多砍伐的费用,给永青国有林场带来严重的损失。
3、无序砍伐,造成竹林严重损失,给**国有林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4、作为***国有林场场长的***,对投资森禾林场800万元资产不实地考察,瞎指挥、乱管理,造成永青林场年年亏损。
5、***场长放弃大股东的经营权,造成**林场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6、***国有林场场长***对永青林场的财务收支有帐中帐,把**林场国有资产变相成为私人财产。
   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核实,彻底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干部。
检举人: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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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0 19:31
你对于你举报的真实性要负法律责任,陈年老账不一定要提,要提就要提能构成犯罪的和现在顶风违法违纪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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